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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濮阳县公安局强力推进“破案会战”,积极摸排线索,着力打击经济犯罪,侦破一起合同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以租车为名,与多人签订虚假租车合同,骗取车辆后又伪造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证明,将租来的车抵押给个人或小额贷款公司,并签订借款合同骗取借款。嫌疑人以此手段骗取7辆机动车,后抵押到担保公司,骗取借款共计100余万元。
为遏制此类经济犯罪,提高群众防诈骗意识,警方提示:
a、在将自己车辆对外租赁时不要受高额租金诱惑,轻易将车辆出租。
b、将车辆出租之前要对租车人的身份、经济能力及用途进行考察。
c、将车辆出租后要对车辆进行监控,随时掌握车辆动向。
4、作为个人和小额贷款公司,在接受以大宗物品或房产为抵押借款时,一定要核实该宗物品或房产的手续,最好到车管所或房产局查询后再做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