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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一男子就先后在广州、深圳龙岗、宝安等地多次作案,租车后伪造以假乱真的机动车登记证、行车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等证件冒充车主,然后将车低价抵押给他人,诈骗了60多万元。近日,宝安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
2011年9月17日,被告人李某从龙岗区吉祥街某汽车租赁公司租得小车一辆,在龙岗双龙地铁站附近找卖假证的小贩伪造了该车的登记证等手续后,将该车以6万元的价格抵押给龙岗区龙东一男子。经鉴定,涉案小车价值114400元。
这次得手后,李某开始疯狂作案,在2011年11月连续在龙岗多个租车公司以同样手段租车作案。直到今年3月31日公安机关在惠州将被告人李某抓获,才将涉案车辆追回。